野生動物保護區

1997年9月13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依據野生動物保育法第十條及野生動物保育法施行細則第十二條核定「櫻花鉤吻鮭野生動物保護區保育計畫書」,作為保育國寶魚的上位計畫。 保護措施分工(PDF)

計畫目標

近程目標:三年內改善現有棲息環境,穩定鮭魚族群生態。

中程目標:六年內擴大棲地保護面積,增加鮭魚族群數量及其分布。

長程目標:鮭魚資源保護與永續經營管理。

保護區範圍及分區

保護區範圍以台中市大甲溪流域上游七家灣溪集水區為主,並以山陵、溪谷等自然地貌為界線,包括大甲溪事業區二十四至三十七林班(扣除二十四林班之一至八小班)、以及武陵農場中、北谷,南邊於七家灣溪西岸以億年橋向西延伸之山陵線為界。保護區面積約為7,124.7公頃。綜合考量台灣櫻花鉤吻鮭棲地環境特性及保護區土地利用與管制現況,本保護區分為核心區、緩衝區兩部分。

保護措施

櫻花鉤吻鮭野生動物保護區保育計畫之執行,需要各級政府部門之分工合作。為落實保育國寶魚的工作,保育計畫提出保護措施執行分工,俾做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林務局、水保局、行政院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武陵農場、內政部營建署、德基水庫集水區管理委員會、台中市政府等相關政府機關推動近、中、長程保護措施之執行依據。並依法配合保育計畫,參與多項保護區規劃、保護措施、保育教育等工作。